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现将拟确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长征街至曙光街排水防涝三期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结果进行公示:
拟确定******有限公司为我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长征街至曙光街排水防涝三期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17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服务中心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457-******。
呼玛县市政建设服中心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