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黑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医院DS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龙江路69号
邮 编: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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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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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DSA建设项目 |
******医院第二住院部一楼 |
******医院 |
******有限公司 |
******医院第二住院部一楼。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第二住院部一楼新建DSA机房,有效使用面积38.69m2,使用Ⅱ类射线装置DSA 1台。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64%。 |
(一)本项目运营期******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 ******医院DS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辐射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屏蔽,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要求。机房门外安装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防护门外显著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机房门设置自动闭门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机房门要有效联动。配备相关的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具,确保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三)加强对DSA机房区域管理,严格执行分区防控措施,辐射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按照监测计划,做好个人剂量监测和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监测,建立监测档案。及时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必要的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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