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饶河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5-11-06 16:17 责任录入:lm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有限公司、宝清县宝利商砼等10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洗罐废水直排现象,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二、整改目标:依法对企业违法问题进行查处,规范辖区商砼行业有序生产,确保企业合法经营,避免洗罐废水直排问题的发生。
三、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对辖区内商砼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督促问题企业整改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将商砼行业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
印发《饶河县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对辖区内商砼企业的全面排查。对1家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商砼企业,责令其整改,目前已完成设施建设,坚决杜绝直排现象。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八、受理地址:饶河县新阳北路10号饶河县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