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饶河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5-11-06 16:22 责任录入:lm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尖山区、******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二、整改目标:******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常态化落实生态环境报告制度。
三、整改措施:202******委员会报告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每年******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常态化落实生态环境报告制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我县******委员会报告了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饶河县政府每年******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常态化落实生态环境报告制度。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八、受理地址:饶河县新阳北路10号饶河县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