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炉料和100万吨重质碳酸钙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万吨炉料和100万吨重质碳酸钙深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观山村 |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3380万元在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观山村建设“年产300万吨炉料和100万吨重质碳酸钙深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1060平米,建设两条炉料生产线及一条重质碳酸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电力、环保、绿化等配套措施;项目建成后可达成年产300万吨炉料和100万吨重质碳酸钙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加强厂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及相关物料堆放、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管控。通过以上措施,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农用,不外排。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沉淀池泥渣定期清运外售制砖厂制砖。在厂内应按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对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池州市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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