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五沟镇街区污水管网维修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G25014-SHDL
二、项目名称:******人民政府五沟镇街区污水管网维修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幸福家园北门面房16号西
成交金额:******.14元
评审总得分:82.3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人民政府五沟镇街区污水管网维修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污水管道维修改造工程,更换铸铁盖板1554个(其中129个在沥青路面上)、需破除原有地面铺装、沥青路面,新建污水管道19米,并恢复地面铺装900m2、10cm厚沥青路面加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890.79m2,清理管道及井内淤泥670m3,清理化粪池75座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孟江红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双华、张鑫、郭胜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等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执行,共计1841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濉溪县五沟镇人民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金御华府13栋301
联系方式: 0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任梦
联系方式: ******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磋商响应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二次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