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FZ-ZB-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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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鸣翠园项目营销代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88******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河北区中山北路与养鱼池路交口;总用地面积:263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96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构成为:总建筑面积61989平方米,其中住宅46200平方米、商业服务2000平方米。本项目的建筑密度≤20%;容积率2.75;总栋数:6栋;中高3栋,小高2栋,洋房1栋。销售住宅总共420套,其中中高(96㎡)148套,中高(112㎡)148套,小高(126㎡)92套,洋房(139㎡)32套;地下车位576个,商业2000㎡。主要内容包括:房屋销售、代理营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案广告服务、活动执行、媒体推广、销售物料制作印刷、销售系统搭建、大客户拓展、展厅租赁、宣传片视频/照片、销售礼品采购、案场物业等以上营销服务事项及相关费用包干,合同登记、项目按揭办理、项目交付服务、产证办理等有关的各类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鸣翠园项目营销代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鸣翠园项目营销代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手机号)。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将招标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MA070T1P3M******银行账号:******6747******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1.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河北区中山北路与养鱼池路交口;总用地面积:263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96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构成为:总建筑面积61989平方米,其中住宅46200平方米、商业服务2000平方米。本项目的建筑密度≤20%;容积率2.75;总栋数:6栋;中高3栋,小高2栋,洋房1栋。销售住宅总共420套,其中中高(96㎡)148套,中高(112㎡)148套,小高(126㎡)92套,洋房(139㎡)32套;地下车位576个,商业2000㎡。主要内容包括:房屋销售、代理营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案广告服务、活动执行、媒体推广、销售物料制作印刷、销售系统搭建、大客户拓展、展厅租赁、宣传片视频/照片、销售礼品采购、案场物业等以上营销服务事项及相关费用包干,合同登记、项目按揭办理、项目交付服务、产证办理等有关的各类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
4.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集团官网(******)。
5、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投标人在招******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工,电话:************街道中纺前街32号118房间。
八、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工,电话:************街道中纺前街32号118房间。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中纺前街32号118房间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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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集团大楼1508
联系人:刘工/冯工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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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