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临时使用屯溪区新潭镇霞高村土地0.2121公顷用作材料堆放场,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黄自然资函〔2022〕485号)。现临时用地期限已结束,实际使用面积0.2121公顷,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开展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并已全部竣工,通过自验后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7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涛,******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