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教育局的委托,参照政府采购询价方式对潮州市湘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编号:CZZD[2025]B064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湘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9,65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询价邀请函。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凭下列资料到******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询价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注:
1.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2.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6月23日15时00分前凭下列资料和报价文件(附件1)(下列资料及报价文件应编制一式三份)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密封送(寄)到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7.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询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9.参加询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10.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九、采购结果确认。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按照询价规则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进行排序,并向采购人推送成交信息。采购人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成交信息包括技术服务响应情况、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等内容。
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出具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出具采购结果通知书。
十、合同订立。采购人应按照询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完成期等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附件2)。
十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底。
十二、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三、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培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派技术人员/电话/网络等方式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所有设备系统的应用和维护。所有的培训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十四、售后服务要求
在服务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完成修复,直至满足项目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服务期内的售后服务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形式及时间:根据故障实际情况提供;热线电话、网络支持、现场支持。
(2)重大故障和紧急事件:工作日5×8小时之内,提供1小时内服务接报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最迟8小时内处理完毕;
(3)提供7×8小时用户咨询服务。
十五、验收要求
交供应商按照本项目询价要求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并根据服务内容完成情况提交服务进度确认申请,采购人收到进度确认申请后7日内,对服务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署服务进度确认报告,并对进度确认内容承担相应付款义务,逾期未提出书面异通过。
十六、资金支付
1.合同服务期满后,经成交供应商******学校)在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2.每笔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单位财务部门要求的等额正规发票。
十七、询价规则。按照满足需求及要求(不满足询价需求或要求的按照无效响应废标处理)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有历史成功举办经验者优先考虑。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依次类推。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不得低于三家,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十八、成交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服务费。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
3.本次成交服务费为¥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4.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6.接受服务费帐号:
******银行: 建行潮州市厦利支行
户 名: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225
十九、联系事项:
(一)委托人:******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太平路14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 邮 编:521000
******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0768-****** 邮 编:521000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