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关于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电子******服务中心318室,邮编:545005。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批复见附件。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三厂装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 序号 | 批复名称 | 申请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时间 |
| 1 | ******有限公司三厂装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柳州市鱼峰区洛维工业集中区d-10-01-1地块05号标准厂房1层 | 鱼住建环审字〔2025〕20号 | 同意 | 2025/11/13 |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电子******服务中心318室,邮编:545005。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批复见附件。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三厂装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