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学新校区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001 | ******中学新校区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6 | ******.6 |
5.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5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供应商无需到达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可通过“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
(2)收取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
(3)收取金额:541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