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2025年义户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淄博市淄川区2025年义户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经 ******水利局以“ 淄水保【2024】11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梯田整修83.85hm2;新建水土保持林34.25hm2;水蚀坡林地治理31.41hm2;封育治理650.51hm2;改建蓄水池1座;整修生产路3220m;购置垃圾集中箱24个;项目区标志碑1座,水保科普宣传牌12个,封禁碑50座。
项目区位于淄川区西河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平方公里,梯田整修83.85hm2;新建水土保持林34.25hm2;水蚀坡林地治理31.41hm2;封育治理650.51hm2;改建蓄水池1座;整修生产路3220m;购置垃圾集中箱24个;项目区标志碑1座,水保科普宣传牌12个,封禁碑50座。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淄博市淄川区2025年义户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标
标段内容:
淄博市淄川区2025年义户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标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9.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10.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2.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2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4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5在“信用中国”(************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服务中心,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33-******,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城里大街503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dzzb/)、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col/col209925/index.html)、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808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04-08 08:00:00~2025-04-14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4-28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确认。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解密结果进行确认的。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刘主任 | 联系人: 宗瑞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城里大街503号 |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 |
发布时间:2025-04-07 2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