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办事处梅华清扫队2025年度环卫公务车与电动作业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梅华清扫队2025年度环卫公务车与电动作业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华清扫队2025年度环卫公务车与电动作业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梅华清扫队2025年度环卫公务车与电动作业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投标人具有经交通运管部门监制认可的修理小型车辆技术和设备的二类(或二类以上)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资质证书或经交通运管部门备案盖章认可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者线上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大道2027号友华商业中心916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大道2027号友华商业中心916室开标室
七、其他
(一)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报名登记表;
2.购买采购文件付款凭证。
(二)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20073
(三)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黄彬(0756-******);电子邮件:******;
(四)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五)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报名供应商需附件登记表编辑成word格式并填写后将登记表加付款凭证发至该司邮箱。
(七)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同华路20号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西路68号(南村豪苑)12栋9层办公916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
电子邮件:******
******办事处梅华清扫队2025年度环卫公务车与电动作业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梅华清扫队2025年度环卫公务车与电动作业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华清扫队2025年度环卫公务车与电动作业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梅华清扫队2025年度环卫公务车与电动作业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投标人具有经交通运管部门监制认可的修理小型车辆技术和设备的二类(或二类以上)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资质证书或经交通运管部门备案盖章认可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者线上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大道2027号友华商业中心916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大道2027号友华商业中心916室开标室
七、其他
(一)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报名登记表;
2.购买采购文件付款凭证。
(二)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20073
(三)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黄彬(0756-******);电子邮件:******;
(四)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五)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报名供应商需附件登记表编辑成word格式并填写后将登记表加付款凭证发至该司邮箱。
(七)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同华路20号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西路68号(南村豪苑)12栋9层办公916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