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至诚清招字【2025】008号
1.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林畲镇林畲村环境整治项目 已由 上级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清流县内所有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林畲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林畲镇林畲村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约13308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林畲镇林畲村环境整治项目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3085元;暂列金:3780元,下浮率为: 10% ;发包价为:120154元。
2.5.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清流县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三明市清流县内注册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7本招标项目采用/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中400万元以内的邀请招标项目免交履约保证金。
3.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明人社〔2022〕159号)执行。
3.10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5年 11月17日17:00前以邮箱方式(邮箱******3@qq.com)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17日),于2025年11月18 日 上午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11月18日-2025年 11月20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委员会,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 址:清流县林畲镇林畲村 邮编:365303
联系人 :邱先生 电话:136 5691 9639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301室,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黄 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人民政府会议室
地址:******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