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就鼓楼区卫健系统聘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招标,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采用竞争性磋商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卫健系统聘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预算金额:9.00万元
最高限价:9.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需求:本项目是以鼓楼区卫健系统作为服务对象,提供解答法律咨询,参与疑难问题讨论、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代为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件,代理重大法律事务,开展法律宣教、培训等,具体详见采购服务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即可续签,最长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有联系人联系方式);②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和审核。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投标申请人请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5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办公室
四、文件接收及截止信息: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5年7月28日15时00分
******办公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五、其他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需胶装),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壹份(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页面为PDF扫描件,其他未要求盖章或签字页面为Word或PDF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本项目在******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材料之一,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先登录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该承诺书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6.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委员会 ?????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