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0线左权高家井至榆社峡口段省道202线左权高家井至黄泽关(晋冀界)段国道519线榆社峡口至榆社武乡界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办公生活类家具竞争谈判采购项目候选人公示更正
(项目编号:2025-ZYGS-WZ-015)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道340线左权高家井至榆社峡口段省道202线左权高家井至黄泽关(晋冀界)段国道519线榆社峡口至榆社武乡界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办公生活类家具竞争谈判采购项目候选人公示,现将原公示信息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 1 | 1 | ******有限公司 | 1: 未附一般纳税人证明。2: 财务报表字体不一致;发票查询不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1: 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2: 依法设立: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人员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不存在第一章第 3.2款情形: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联合体供应商:符合第一章第3.3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9)款规定。 |
现更正为: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 1 | 1 | ******有限公司 | 1: 未附一般纳税人证明。 | 依法设立: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 |
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官网通过页面右下角招采投诉通道进入,请仔细阅读招采投诉事项告知书内容,下载投诉书模板,填写对应内容,并将加盖公章的投诉书及相关资料打包为一个文件(格式为pdf、JPEG、png、jpg)作为附件上传至资料证明处。
附件应提供的资料:
1、盖单位公章的异议书(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针对异议事项的授权委托书
二、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桐峪镇粟城村超限超载检测站办公楼三层304室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