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园区场地平整工程(一期)监理项目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为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园区场地平整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人民政府,委托发包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园区场地平整工程(一期)监理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和平镇,本工程总占地面积200500平方米,涉及到三个地块,此次涉及的内容为场地内土石方平整,挡土墙,排水管道等设计,其中土石方约挖方量259257.1立方米,填方246146.5立方米,挡土墙长度约为1115.6米,排水管道401米,排水沟182米等工程的监理相关工作,项目概算约1908万元,本次发包工程监理费约15万元。
2.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本次发包内容为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园区场地平整工程(一期)监理项目,本次服务范围为整个施工阶段及所有与之相关工程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等,配合业主进行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3.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
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三、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生产设施、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派监理人员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国家及《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
(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 拟派监理员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具有监理员上岗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
注:以上人员专业配备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及发包人的要求。
3.信誉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承包申请人处理。
4.本次发包不接受 联合体承包申请。
四. 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承包申请意向的单位,2025年11月14日到2025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经办人身份证、人员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五. 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承包申请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交易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承包申请人必须在交易截止时间前将承包申请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包申请文件或保证金,发包人一律不予受理。【承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承包申请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承包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 联系方式
发包人:******人民政府?
联系人:秦主任???
电 话:******
发包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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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