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动车基地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测绘机构名录及协商选定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测绘机构的通知均已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条和《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府令第342号)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协商选取房屋征收评估、测绘机构,须经半数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截至2025年11月11日,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动车基地项目房屋征收已************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府令第342号)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和测绘机构的相关资质材料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动车基地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相关资质材料
2.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动车基地项目房屋征收测绘机构相关资质材料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