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部会议室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DSSC-W4005
三、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采购需求:该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六、招标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会议室配套桌椅 及房间改造 | 批 | 1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 四川省泸州市 | |
| 说明 |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记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征询目的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正公开、竞争充分,潜在的供应商可对供应商资质条款、技术参数标准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合理化建议,采购人结合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合理的采购需求,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潜在供应商反馈的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我部不做出书面回复。
九、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
十、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潜在供应商如有反馈意见,将反馈意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经邮箱(******)送达我部。
十一、联系方式
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联系人:灌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