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惠市住建〔2022〕202号)等相关规定,经部门联合审核并经博罗县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拟将以下项目认定为博罗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月17日
******建设局
******街道北门路108号
邮政编码:516100
举报投诉电话:******
******建设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