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510KC-******1
一、招标概况
<湖北省通山县一盘丘矿区石英岩矿开发项目(井巷工程)(EPC)(二次)>于 <2025年10月20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1月12日>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5年11月12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6000> | <******.0000> | <******.2000> | |
| 质量(如有) |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720> | <720> | <720>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刘大星> | <崔慧军> | <李越> |
| 证书名称 | <矿业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 <矿业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 <矿业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晋************> | <晋************> | <粤************>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14日>至 <2025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检察院小区后面1幢2楼207室);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温泉笔架山街>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15-******> 3、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73号301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