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遵化店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补助普惠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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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高新采磋商-2025-3 | |||||||||||||||
******人民政府遵化店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补助普惠性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989,732.92元 | |||||||||||||||
最高限价:******.4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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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人民政府遵化店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补助普惠性项目,地址位于叶县遵化店镇;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桑庄村道路工程、张楼村道路工程、温庄村道路工程、韩庄村室外雨水管网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工期:3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合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1.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1.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1.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10日 至 2025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4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财政局 统一信用代码:******MB0X05370U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 2.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竞争性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供应商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人民政府 | |||||||||||||||
地址:平顶山市高新区文化路与昆阳大道交叉口向西80米路北 | |||||||||||||||
联系人:谷娜娜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街道天河路33号11号楼210室 | |||||||||||||||
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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