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329景桥至霞丰公路工程
补遗书二
各投标人:现发布县道329景桥至霞丰公路工程(招标编号:德交招字[2025]003号)补遗书,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补充修改通知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4月17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4月17日0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4月17日09时00分。
2、本项目现场砍挖灌木林、砍伐树木及清理现场(即工程量清单表201-1含a+b两部分)的费用,以财政审核价所列的金额包干计取,即人民币50885元,后期不再调整,现场若数量有变均由承包人自行考虑。
3、本项目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和工伤保险费以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
3、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已调整并重新上传,详见附件二。
4、本项目开工预付款金额为:10%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且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7.2.3 规定。
二、补遗书说明
1、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 标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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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