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有限公司CVD粉尘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CVD粉尘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地点:云浮市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绿色日化产业集聚区信安路1号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CVD粉尘资源化利用项************有限公司厂区用地面积63368.55m2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30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治理,资源化利用1500吨/年CVD粉尘。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6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时。员工依托现有食堂、宿舍楼进行食宿。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CVD粉尘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染影响类),2023年8月7日取得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CVD粉尘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23]20号)批准建设。
2025年1月1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4UMN0B4J001V,有效期限:自2025年01月14日至2030年01月13日止)。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生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