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学教学能力提升建设工程---“枣园”食堂项目(项目编号:E************001)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现对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不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更正前内容为: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有限数量制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7)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名(含7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
更正后内容为: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有限数量制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1 )~( 9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9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9名(含9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
2.现对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做出如下更正:
更正前内容:
2.2.2(4) |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 【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文件规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以 100 分计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 |
更正后内容:
2.2.2(4) |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0%)】 【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文件规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以 100 分计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10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3.现对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委员会的组建做出如下更正:
更正前内容:
6.1.1 | ******委员会的组建 | ******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5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2人、经济类0人;技术类专家4人、经济类专家1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是否远程抽取:?是□否 |
更正后内容:
6.1.1 | ******委员会的组建 | ******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5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2人、经济类0人;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专家2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是否远程抽取:?是□否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二、联系方式:
******中学
地址:岑溪市文化一路9号
邮编:543200
联系人:王超
电话: 07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岑溪市广南路158号
联系人:卢霞
电话:******
******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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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pdf (2.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