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石泉县-2025-00023
二、合同名称:石泉县G210连接杨柳大道改建工程、中池镇左家湾池河大桥工程、宁石高速石泉出口匝道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过程监督检测及交竣工检测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石泉县-2024-00735
四、项目名称:石泉县G210连接杨柳大道改建工程、中池镇左家湾池河大桥工程、宁石高速石泉出口匝道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过程监督检测及交竣工检测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石泉县江南新区长安小区10#楼
联系方式:******659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建章路街办丰产路57号
联系方式:0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石泉县G210连接杨柳大道改建工程、中池镇左家湾池河大桥工程、宁石高速石泉出口匝道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过程监督检测及交竣工检测服务 | 1(项) | ¥159,950.00 | ¥159,950.00 | 1.安排专业团队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踏勘。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完成石泉县G210连接杨柳大道改建工程、中池镇左家湾池河大桥工程、宁石高速石泉出口匝道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过程监督检测及交竣工检测服务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1.完成《石泉县G210连接杨柳大道改建工程、中池镇左家湾池河大桥工程、宁石高速石泉出口匝道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过程监督检测及交竣工检测服务工作内容清单》(附后)中所列项目的检测内容。 3.供应商所出具的检测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4.供应商对交付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合同金额: 159,9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玖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07日至2025年01月0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12.17.石泉县G210连接杨柳大道改建工程、中池镇左家湾池河大桥工程、宁******有限公司).pdf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