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事务中心2025年环卫设施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交易主体登录】入口完成注册。凭数字证书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磋商文件后,请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磋商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安文磋商采购-2025-5-2 | ******事务中心2025年环卫设施维修项目(包2) | 300000 | 300000 | 是 | 300000 |
包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2.标段(包)内容(范围)及服务要求。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纪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注: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本采购项目的两个标段(包),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包);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包)评审时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被推荐为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得再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排名顺序顺延。
具体流程请查询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400-998-0000、0372-******。
7.2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中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