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C500FG135F
******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系统原因,原采购文件中“二、须知前附表”中显示“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显示错误。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二、须知前附表”
9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 |
采购包1:3名 采购包1:3名 |
更正澄清为:
9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 |
采购包1:2名 采购包1:2名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
2.为保障履约质量,本项目分2个采购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采购包同时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将按采购包1、采购包2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采购包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本项目采购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将不能通过采购包2的符合性审查。
3.本项目各采购包均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4.本项目采购包均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5.本项目各采购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各采购包均不允许分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长沙沿江西路36-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世恩
电话:******/******(******)
4.技术支持(仅解答平台使用技术问题)
联系方式:******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GPCGD24C500FG135F******002)-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