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富泉乡力华村骨灰楼(一期)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永泰县富泉乡力华村骨灰楼(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永泰县富泉乡力华村骨灰楼(一期)工程。
2.项目编号:ZLTC [2025] 招0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43053.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75608.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40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允许进口 |
1 | 永泰县富泉乡力华村骨灰楼(一期)工程 | 1项 | 775608.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 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其他资质要求 |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每天09:00到12:00,14:30到17:30] (北京时间,下同),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每天09:00到12:00,14:30到17:30] (北京时间,下同)向******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100号综合楼二楼202******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发送至我司邮箱(******8@qq.com)。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报价响应与质疑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100号综合楼三楼)开标大厅。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100号综合楼三楼)开标大厅,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11.******委员会
地址:永泰县富泉乡力华村
邮编:3507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100号综合楼二楼
邮编:350008
联系人:黄晶晶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购买磋商文件及招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
******银行:******有限公司福州白马支行 | |
账 号:************ |
附******银行账户信息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的磋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