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辖区)******街道农路(耿三庄路、山杨路)建设工程施工HLNL2025-SG1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GL******-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农路(耿三庄路、山杨路)建设工程已由******委员会以******街道农路(耿三庄路、山杨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六发改投[2025]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办事处,现对该项目施工HLNL2025-SG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街道农路(耿三庄路、山杨路)
2.2 招标范围:******街道农路(耿三庄路、山杨路)建设工程。工作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5,017,456.00元
2.5 工程规模:两条道路总长约3.029千米,其中耿三庄路全长1.736千米,山杨路全长约1.293千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副职)。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2)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指定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
(5)CFCA联系方式:******、******66
9.5 其他说明:
(1)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2)“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按《公路工程标准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提供其他扫描件。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或仅提供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导出的投标报表的,投标人须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相关网站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电话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5)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联系电话:025-****** 10.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25-******)
(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副职)。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2)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指定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7-16 18:00:00 至2025-07-23 23:59: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7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00 分 主要人员:25.00 分 技术能力:10.00 分 履约信誉:1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5.00 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注意: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35.00分 | 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施工组织内容 (0~5.00) |
5.00分 | 对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施工组织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施工工艺流 程、各分部分项工程工序计划安排进行评审。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措施 (0~10.00) |
10.00分 | 对本项目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 | |||
工期保证措施 (0~5.00) |
5.00分 | 对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审。 | |||
质量保证措施 (0~5.00) |
5.00分 | 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审。 | |||
安全保证措施 (0~5.00) |
5.00分 | 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 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 |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及扬尘控制 (0~5.00) |
5.00分 | 对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扬尘防治实施方案、预警响应预案等进行评审。 | |||
汇总规则:******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00分 | 拟投入项目经理 (0~10.00) |
10.00分 |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满足资格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础上:拟投入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已完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增加一个加2分,最多得加4分。 |
拟投入项目总工 (0~10.00) |
10.00分 |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总工满足资格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础上:拟投入项目总工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已完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每增加一个加2分,最多加4分。 | |||
拟投入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0~5.00) |
5.00分 | 根据参与主要人员的专业、资历、配置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评定。 | |||
汇总规则:******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2.2.2(3) | 技术能力 | 10.00分 | 技术能力 (0~10.00) |
10.0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及科研开发创新能力和获得相关奖项等方面进行评定。 |
汇总规则:******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2.2.2(4) | 履约信誉 | 15.00分 | 履约信誉 (0~15.00) |
15.00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及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情况(施工类)进行评定,联合体投标的,按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分值低的一方的信用进行评价。 履约信誉得分计算方法如下(X为履约信誉分满分值(X=15),Y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履约信誉分值,Z为投标人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 (1)信用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Y=X; (2)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投标人,Y=0.15X*(Z-85)/10+0.8X;无评定分值的A级投标人,Z按85计算;暂定A级投标人,Z按85计算; (3)信用等级为B级的投标人,Y=0.15X*(Z-75)/10+0.65X;无评定分值的B级投标人,Z按75计算; (4)信用等级为C级的投标人,Y=0.15X*(Z-60)/15+0.45X;无评定分值的C级投标人,Z按60计算。 注:①X为履约信誉分满分值(X=15),Y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履约信誉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②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汇总规则:******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2(5) | 其他因素 | 15.00分 | 企业业绩 (0~10.00) |
10.00分 | 投标人企业业绩满足资格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1)投标人增加一个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已完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加2分 ,此项最多加4分。 |
设备配置 (0~5.00) |
5.00分 | 根据项目特点,对投标人填报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种类、数量等方面进行评审:机械、设备的种类、数量基本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得3分;机械、设备的种 类、数量多,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得3分(不含) ~4分(含);机械、设备的种类齐全,数量充足,优于工程施工要求的,得4分(不含)~5分(含)。 | |||
汇总规则:******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1)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2)“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按《公路工程标准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提供其他扫描件。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或仅提供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导出的投标报表的,投标人须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相关网站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电话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5)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联系电话:02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滕营路1号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 |
联系人: | 陈都 | 联系人: | 杨保兰 |
电话: | ****** |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