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奇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投融资咨询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QT******二、项目名称:
枞阳奇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投融资咨询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中标(成交)金额:5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枞阳奇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投融资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 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3个月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验收的有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为、孙金芳、刘华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代理费金额:1.35万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长安大道8号,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金山路36号,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长安大道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枞阳县金山西路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
附件:
业绩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