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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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费不低于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 职称, 不要求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10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平台上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750,44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2-10 09:00: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永泰分中心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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