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受******服务中心的委托,对保靖县花垣河流域生态供水修复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工程量清单中仿古路灯(暂估),每个按2000元/个。
2、图纸图号34-36号3张图纸上要求的弃渣场、新建M10挡土墙110米,草皮、楂被绿化225颗、排水沟、沉砂池等工程量未在工程量清单体现,该部分暂不施工。所有施工内容以招标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