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土石方运输服务竞价招标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土石方运输服务单位。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土石方运输服务单位。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
二、招标需求、招标控制价
招标需求和招标控制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暂定) |
招标控制单价(元/km/ m3) |
小计(元) |
备注 |
1 |
土石方运输 (******有限公司) |
按招标人的要求将土石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距暂定 10km)运距据实结算。 |
m3 |
200000 |
1.5 |
****** |
只允许标载,不允许超载。
|
2 |
土石方运输 (******有限公司) |
按招标人的要求将土石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距暂定 10km)运距据实结算。 |
m3 |
100000 |
1.5 |
****** |
|
招标控制总金额暂定(元) |
****** |
2.1、控制单价含9%专用增值税,含机械进出场费、机械台班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人工费、运(运至招标人指定区域)、卸(卸至招标人指定区域)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2、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运距按实际测量为主;
2.3、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总价(招标控制总价******元),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2.4、中标单位运输车辆必须合法运营,车辆运输过程中只允许标载,不允许超载。
三、工期
服务期限满一年(从签订合同日起开始计算)或达到合同总金额则合同终止,运输服务的时间和实际发生服务费用以先到达为准。
四、付款方式
4.1、乙方开具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次月支付工程款,整体项目完成运输后一次性付清。
五、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万元******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的信息如下:
①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2
②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2022 2393 5440
③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账 号:************77
(2)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服务热线400-000-2308。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下午17时前。
5.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交易中心确认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不得提交现金,以到帐为准,并注明投标项目的工程名称等,如未注明,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报价材料
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6.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5、委托人现场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6、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7、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8、有效车辆道路运输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nc/)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并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
7.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下午15时00分。
7.3、开标地点(投标******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各潜在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并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八、其他
1、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报价(单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单价出现两个及以上的相同最多报价,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2、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3、******管理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未获得相关审批许可证,在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罚款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4、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该中标单位中标资格作废,并******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在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运输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送相关监督部门。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5、合同签订以中标运输单位的报价单价确定合同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中标单位中标后与各子公司分别及时签订合同,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运距以实际测量为主。
6、各潜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需施工图纸参考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罗丹:******)或自行下载(下载地址: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nc/)。
7、******集团纪检监察室廉政专用邮箱账号:******。
8、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投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报价单模板及内容,否则按废标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9、中标运输单位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运输服务任务。运输车辆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将土石方运、卸至招标人指定区域,若未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运输服务,产生的二次装、运、卸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0、中标单位运输车辆必须合法运营,车辆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超限、超速,操作司机禁止酒驾和疲劳驾驶。运输中产生任何行政处罚和交通事故均由中标运输单位自行负责。运输车辆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运输车辆的司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照,否则不予进场开展作业。
11、中标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中标单位自行安排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因中标单位操作不当或未按安全规范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12、中标单位施工人员一切劳保用品由中标单位负责,包含安全带,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太阳灯、夜间照明灯具、小喇叭(应急使用)等。
13、中标单位严禁将施工现场产生的甲供材料、废弃可回收材料从施工红线范围内携带出去,若招标人每发现一次此类情况则罚款500元。
14、如经招标人发现监守自盗事件发生,严禁私自偷运、贩卖甲供的土、石方。若被招标人发现私自偷运、贩卖施工现场的土石方,第一次招标方有权进行罚款1万元,第二次招标人则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保留追究司法程序的权利。
15、土石方运输车辆进出项目部,应清洗轮胎和采取措施防止渣土或碎石遗撒场外道路,因未清洗轮胎或未采取措施导致渣土或碎石遗撒场外道路,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清扫和承担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16、中标运输单位应该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时完成任务,若运输中有人员调动,需提前告知招标人。中标单位如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履约超过3次及以上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17、运输车辆要做到车况良好,司机做到随时待命,做到随叫随到。招标人在建项目某时段车辆运输需求量较少,中标方应无条件提供运输服务,不能以数量少等理由拒绝服务。
18、中标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及司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9、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20、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一至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21、各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罗丹:******),出具招标答疑;如未提出疑问,中标后所有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运输,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2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2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24、招标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25、本公告中的本项目或本工程都是指“******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土石方运输服务竞价招标”。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
联系人:王敏霞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建昌镇滨江御园附113号
联系人:罗丹
联系电话:******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报 价 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暂定) |
招标控制单价(元/km/ m3) |
投标报价单价(元/km/ m3) |
备注 |
1 |
土石方运输 ******有限公司) |
按招标人的要求将土石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距暂定 10km)运距据实结算。 |
m3 |
200000 |
1.5 |
|
只允许标载,不允许超载。
|
2 |
土石方运输 ******有限公司) |
按招标人的要求将土石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距暂定 10km)运距据实结算。 |
m3 |
100000 |
1.5 |
注: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1、控制单价含9%专用增值税,含机械进出场费、机械台班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人工费、运(运至招标人指定区域)、卸(卸至招标人指定区域)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中标单位运输车辆必须合法运营,车辆运输过程中只允许标载,不允许超载。
3、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运距按实际测量为主;
4、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总价(招标控制总价******元),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5、一切响应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金创******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 【附件】报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