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 工程名称 | 赣湘合作产业园新建污水处理项目及赣湘柔性电子产业园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 | ||||
| 工程地点 | 萍乡市上栗县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委员会 | ||||
| 立项批文号 | 关于批复赣湘合作产业园新建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 栗发改字〔2025】35号 | ||||
| 项目编码 | 关于批复赣湘合作产业园新建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 栗发改字〔2025】35号 | ||||
| 建筑规模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1621.28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0.00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 工程类别 | 工业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的施工设计采购总承包。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则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为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联系******有限公司,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办公室联系电话:0799-******,异议提出与答复:(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15日 | 获取方式 | 网上自行获取 |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获取方式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 提交方式 | 网上自行递交 | ||
| 提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 | 提交方式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 开标地点 |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资审时间 | 资审地点 |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王乐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赵杰 电话:****** |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 | ||||
|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5年11月14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5年1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