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对相关参数进行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 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提供更利于项目实施的采购标段划分建议、各标段之间的互融方案;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5-07-18 18:00: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8:0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8-******,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人:吴健,联系电话:0578-******。采购机构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3、意见接收机构: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联系人:吴健
5、联系电话:******
6、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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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docx (90.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