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保厅粤环函[2017]1945号文、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 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护法(2018年12月29日)》等相关规定,现将《开平市月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开平市月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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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开平市月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2、公示内容: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
3、建设地点:开平市月山镇高阳村委会龙岗村西面
4、建设单位:开平市月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5、通讯地址:开平市月山镇高阳村委会龙岗村西面
6、公示时间:2025年07月08日~2025年08月04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