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2024年中央基金、2024年库区基金、2025年库区基金项目已由东丰县水利局以东水字【2025】21号、东水字【2024】180、东水字【2025】22号、吉水移【2024】19号、吉水移【2024】277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丰县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2024年中央基金、2024年库区基金、2025年库区基金项目
2.2招标范围:东丰县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2024年中央基金、2024年库区基金、2025年库区基金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地点:东丰县;
2.4工期:2025年4月30日-2025年8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等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建设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