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街道新梅共和城和彭浦镇和源祥邸822弄等2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雨污水管道混接、检查井、污水井、绿化挖除及恢复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静安区雨污混接-(劳招)字2025-001 ******集团有限公司就所承担的******街道新梅共和城和彭浦镇和源祥邸822弄等2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项目雨污水管道混接、检查井、污水井、绿化挖除及恢复工程进行劳务分包采购,邀请有意向、有能力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本工程主要有雨污水管道混接、检查井、污水井、绿化挖除及恢复工程等。 2.工程地点:上海市静安区。 ******有限公司******街道新梅共和城和彭浦镇和源祥邸822弄等2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经理部。 4.招标项目名称:******街道新梅共和城和彭浦镇和源祥邸822弄等2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雨污水管道混接、检查井、污水井、绿化挖除及恢复等。 5.招标范围:雨污水管道混接、检查井、污水井、绿化挖除及恢复工程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根据项目的特点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共1标段,计划选用1家分包单位。 7.主要工作内容:******街道新梅共和城和彭浦镇和源祥邸822弄等2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雨污水管道混接、检查井、污水井、绿化挖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8.工期:总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资质证照齐全有效。 ******集团公司《不合格队伍名录》中的单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 ******集团公司范围内施工的分包企业,信用评价良好、有施工能力的分包企业优先考虑。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鲁班商务网( ****** )注册,并同步参与网上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和时限: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5日15时至2025年11月20日15时,在中铁鲁班商务网对本项目进行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5:00,送达地点:中铁鲁班电子采购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上传和报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日期:2025年11月25日15: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本次分包采购评标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五、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纳 1.服务费收取标准:服务费由招标组织单位按包件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以该包件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工程招标收费标准计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高不超10万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该文内容,执行标准按每个包件中标金额的0.15%计取。 2.服务费缴纳时间:中标公示完成后,中标通知书下发前。由招标组织单位向中标人发出《服务费缴费通知单》,中标人按通知单要求缴纳。服务费缴纳后,由招标组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未按通知单时间及方式缴纳服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组织单位依据法律法规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银行转账或电汇后,中标人须将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由招标人提供)服务费缴纳需备注:静安雨污混接项目 雨污水管道混接、检查井、污水井、绿化挖除及恢复等工程 服务费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街道新梅共和城和彭浦镇和源祥邸822弄等2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经理部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78号 联系人:王静****** 2025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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