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开平市振华水厂光伏及充电站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100页至第110页《投标文件格式-七、工程量清单》: 原文:“工程量清单(单位:元)”的所有清单内容 现修改为:以附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澄清修改内容的均作对应修改,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7日 备注:本次澄清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index查看。
日期:2024年03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