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联通区县(含营销部本部)2025年1-12月零星宣传物料设计制作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的委托就“合肥联通区县(含营销部本部)2025年1-12月零星宣传物料设计制作项目(采购代理编号:ZJZB-2025-10963)”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5年2月17日进行了询比采购。现就询比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肥联通区县(含营销部本部)2025年1-12月零星宣传物料设计制作项目
二、询比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1日18时00分至2025年02月14日18时00分
三、中选候选人如下:
******有限公司,不含税单价折扣率(ON):43%;中选份额:50%(基础份额35%+补充份额15%);
******有限公司,不含税单价折扣率(ON):58%;中选份额:30%(基础份额30%+补充份额0%);
******有限公司,不含税单价折扣率(ON):57%;中选份额:20%(基础份额20%+补充份额0%);
******有限公司,不含税单价折扣率(ON):60%;
四、中选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1日,如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体:本公示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提出异议的要求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应答人或失信名单。
特此公示。
五、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体:本公示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68号联通大厦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话:******
询比******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515室
联系人:乔渊邦 手机:******
电子邮件:******
八、采购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安徽联通纪委驻合肥市分公司纪检组
电 话:0551-******
邮 箱:******
******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