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条件 | |||||||||||||||||||
| 沂水******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沂水县庐山高科新材料产业园供热能力提升改造汽车运输物料自动取样系统采购项目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内容:采购一套智能化功能完整的无人值守汽车自动采样制样系统,系统主要包括车牌识别及门禁系统、车辆定位系统、取样单元、初级制样单元及附属设施,详见技术规范书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5.预算金额:******.00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产品、所提供服务和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4、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home)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需在此服务平台注册账号)用户系统网上下载******服务中心-操作手册”。领取截止时间前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人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已下载招标文件成功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采购服务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到 2025年11月21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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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文件提交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1)递交方式: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2)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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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临沂市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161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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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公告在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异议联系方式:投标人在参与该项目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有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可提出异议。接收异议电话:0539-******。 |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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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