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双龙子养殖场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浈江区双龙子养殖场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浈江区双龙子养殖场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溪头村林枫山塘旁
建设规模及内容:浈江区双龙子养殖场拟在关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溪头村林枫山塘旁投资6000万元扩建浈江区双龙子养殖场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266000平方米,年存栏商品猪12000头,母猪3000头,猪舍面积23000平方米,采用自动化给料系统环境温控系统。配套及污水处理用地130000平方米,并配有粪污分离系统;猪粪开展综合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浈江区双龙子养殖场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浈江区犁市镇溪头村林枫山塘旁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九O研究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科技工业园广前路核工业二九O研究所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邮件、邮寄信件、电话沟通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浈江区双龙子养殖场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