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装饰装修项目第二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11-440605-2024-0001-02-01
项目名称: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装饰装修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6月1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1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0日 9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日 9时30分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0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0日 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3******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3******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33至237页的附表七至附表九作出修改,补充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原附表七及后续附表序号顺延:
增加内容: |
附表七 诚信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分。 三、本单位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四、本单位自觉接受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则要求参与投标,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五、本单位保证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若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处罚)。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作出声明,须分别提交原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联合体成员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 ******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联系人:范国泉 | 联系人:曾宏健、刘国颖 |
联系方式:0757-****** | 联系方式:0757-****** |
2025年6月13日 | 2025年6月13日 |